国际政策动态分享第4天,会议继续分两个接触组平行谈判。接触组1主要讨论了有问题及可避免的塑料制品、渔网、塑料废物管理等议题。关于有问题及可避免的塑料制品议题总体立场分为两大阵营,欧盟等一批国家支持建立全球性强制禁止和限制的有问题及可避免塑料制品清单,尤其强调一次性和短寿命塑料制品、有意添加微塑料的制品等。另一批国家则强调因定义概念不清晰应由各国自行确立国家层面的清单,可基于全球标准或指南。渔具方面,一些国家强调应建立渔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另一些国家则倾向于侧重后端废弃和泄漏管理。废物管理方面,全生命周期和废物层级管理方式被许多国家强调。一些国家要求建立全球性强制废塑料管理目标和措施,一些国家则支持塑料废物管理措施和目标应以国家自主和自愿建立为基础。
报告正文:各国代表在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四届会议(INC-4)上重新召开会议,以制定一项关于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ILBI。代表们就ILBI修订案草案(UNEP/PP/INC.4/3)以及新版精简文本开展讨论,他们工作了一整天,直到深夜。在盘点总结会议期间,代表们讨论了会议剩余议程的前进方向,并审议了成立一个法律起草小组的问题。分支小组1.1,由Sara Elkhouly(埃及)和Julius Piercy(英国)联合主持,讨论了与第二II部分(第II部分13数目说明部分)有关的拟议总体条款。该条款的支持者解释说,需要采取跨领域措施,通过综合全面的国家政策,与塑料生命周期的全社会性方法相结合,来增强循环性。她指出,在塑料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采取的方法反映在国家行动计划中。一些代表团呼吁进一步解释“全社会性”一词,其他代表指出,它可能与文本现有部分重复。各代表团还要求进一步澄清该条款对强制性措施与自愿措施的分类,而另一些代表团则指出,该条款可能会产生一个措施层次。支持者解释说,“全社会性”将涵盖整个社会,也涉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措施。联合主持人注意到分歧,表示目前不会精简这一文本。分支小组1.2和1.3,在Erlend Draget(挪威)和Andrés Duque Solís(哥伦比亚)联合主持的联席会议上,讨论了文本各部分中关于渔具的规定,其中包括排放和倾倒(第II.8部分)以及产品设计(第II.5部分),一些代表指出,ILBI的一般规定将适用于含有塑料的渔具。包括一些区域集团在内的许多代表倾向于通过生命周期方法来解决渔具问题,将其作为排放和倾倒条款的一部分,并表示这不仅仅是一个废物管理问题。在生命周期方法中,许多代表倾向于对渔具采取强制性措施,一些代表呼吁以国家主导的方式自愿采取措施。一些代表倾向于在渔具方面采取下游措施,指出这些措施可以在国家计划中列举。几位代表呼吁单独制定一项规定渔具的必要实施手段,包括技术转让和融资,一名代表指出,先进渔业与发展中国家个体渔民之间存在巨大的技术差距,一些代表出于这些差距不希望采用生命周期方法。许多代表团呼吁与粮农组织(FAO)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在渔具方面进行合作和相互联系。分支小组1.2,在Maria Angélica Ikeda(巴西)和Draget共同主持下,讨论了有问题的和可避免的塑料产品,包括寿命短的一次性塑料产品和有意添加的微塑料(第II.3部分),以及微塑料和纳米塑料(第II.3数目说明部分)。关于有问题和可避免的塑料产品,一个国家小组支持一项全球任务,可能加入禁用或逐步减少和淘汰的产品清单。另一个国家小组呼吁采取国家自主的措施,强调由于对“有问题”和“可避免”的塑料产品的定义没有统一理解,因此不可能支持全球授权对其进行监管。此外,一些国家强调了监管某些产品可能产生不利社会经济影响的风险。一个国家表示,命名问题不应成为决定监管的标准,建议将其重命名为“受协议监管的产品”。一个国家小组强调,需要在INC-5会议前的闭会期开展工作,制定关于有问题和可避免的塑料产品的定义的标准。另一个国家小组强调,这些标准应在国家层级制定,并考虑到国情。一些国家呼吁取消本章节中对贸易的提及,以免违反世贸组织的原则。一个国家指出,一些寿命短的塑料是没有问题或可以避免的,并指出它们的高回收率,并指出这些不能被定义为塑料污染。关于微塑料和纳米塑料,一些国家呼吁在ILBI中专门规定强调这一问题。一个国家指出,某些替代品会对健康和环境造成更大风险。另一个国家要求在塑料废物管理的框架下解决这一问题。分支小组1.3,在Andrés Duque Solís(哥伦比亚)和Abdulrahman bin Ali Alshehri(沙特阿拉伯)的共同主持下,开始讨论关于废物管理(第II.9a部分)、塑料废物越境转移(第II.10b部分)和现有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中的塑料污染(第II.11部分)的规定。关于废物管理,一些代表团表示倾向于强制执行附件中所述的全球措施和目标,另一些代表团则支持通过国家计划中的国家决定的措施来实现全球目标,还有一些则表示倾向于通过国家计划采取国家自主措施。许多人呼吁在塑料生命周期和价值链中采取措施,呼吁利用废物等级制度。一些代表团强调充足基础设施的重要性,以及发展中国家需要谅解备忘录,包括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基础上的资金和技术转让(CBDR)。一些代表团表示支持控制某些做法,如倾倒、露天焚烧和能源回收,而另一些代表团则指出,发展中国家一些地区的选择有限。一些国家呼吁控制塑料废物的越境运输,指出接收其他国家消费后废物带来的挑战。许多代表团呼吁避免与《巴塞尔公约》中的工作重复。关于[无害]塑料废物的越境转移问题,大多数代表团敦促避免与《巴塞尔公约》重复,其中一个代表团强调,目前的文本不包含与该公约的重复,并建议与BRS公约秘书处协商。许多国家强调了向发展中国家倾倒危险废物的问题,一些国家敦促采取严格透明的措施来避免这一问题。许多国家还强调,缺乏健全的管理塑料垃圾的能力和技术。关于现有的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许多国家认识到塑料污染排放对发展中国家造成的不成比例的影响,敦促在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基础上使用具有约束力的语言来解决这一问题。两个国家呼吁取消提及差别待遇的做法,并在补救措施方面自愿建立合作。联合主持人解释说,他们将继续精简本届会议讨论的条款文案,包括代表们提出的建议、会议室文件和意见,并尽快提交。联络小组:小组联合主持人提供了进度报告。一些代表对共同协调人在1.1分支小组中进行的第二次技术性精简表示关切,他们认为这已经超出了“技术性精简”的范畴,指出修订案草案中的备选文案和小组讨论的输入中缺少一些内容,而且没有机会验证精简文案。一些代表还对联络小组中不同分组同时举行的会议表示关切,指出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不会同时举行会议,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小型代表团指出这不可行。联合主席告知,将有机会处理缺失的内容并将其纳入精简文本,目前正在努力避免同时举行会议。分支小组2.1,在Naomi Namara Karekaho(乌干达)和Antonio Miguel Luís(葡萄牙)的联合主持下,开始讨论融资问题,包括新设立的专门基金,不同的备选方案和具有共同规定的混合备选方案。一些代表团强烈支持选择一个专门的、独立的,以《蒙特利尔议定书》为模版的多边基金,感叹全球环境基金(GEF)“负担过重”,并将脆弱的发展中国家排除在外。一个区域小组在其他小组的支持下强调基金应当:在捐赠的基础上运作;开展公正过渡活动;提供基线评估,定期更新和审查。他们呼吁在闭会期间开展工作,以便更好地确定该基金的模式。另一位代表强调全球环境基金致力于在项目而非方案的基础上减少塑料,更倾向于为塑料设立一个专门基金。许多代表团支持混合方法,即现有基金将在建立一个专门独立基金的审查机制过渡期内仍然有效。几位代表指出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条约》(BBNJ)、《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损失和损害基金以及《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GBF)作为这种混合方法的示例。一位代表在其他代表的支持下强调,在任何与融资有关的决策机构中,弱势区域群体都应享有代表权。几个代表团赞成环境基金(GEF),强调其利用有限的公共资金来撬动私营领域,以避免现有金融结构的潜在分化的成绩。他们指出,某些国家可以自筹资金,并同时作为资金的捐助者和接受者,强调利用现有资金将提高文件的效率和效力。一位代表强调,新的专门基金并不一定意味着新的资金,并强调有必要扩大捐助者范围,超越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过时和一分为二的提法”,分享“我们可以改进现有工具,而不是丢弃后再采购新的工具”。一位代表在许多代表的支持下呼吁在闭会期间就这一问题开展工作。分支小组2.2,由Marine Collignon(法国)和Danny Rahdiansyah(印度尼西亚)联合主持会议,完成了关于修订案草案第IV和第V部分的讨论。关于国际合作(第IV.5部分),除其他内容外,代表们着重讨论了引入相关科学和技术机构,包括未来化学品、废物和污染预防科学政策小组的重要性;确保纳入国家以下各级的群体;包括关于国际合作的“土著知识、科学和实践”的文本。信息交流方面(第IV.6部分),代表们建议:指定一个国家信息交流协调中心的支持性文本;删除关于交流循环经济经验的文本;删除强调土著人民和当地知识体系交流以确保更广泛地同所有利益方交流信息;将信息交流与公众意识和教育结合起来。提高认识、教育和研究方面(第IV.7部分),一位代表在其他代表的支持下,提议单独发表一篇关于促进科学研究、发展和创新的文章。一位代表认为,关于提高认识、教育和信息交流的总体性规定会分别削弱这些规定。另一位代表说,在科学研究、发展和创新方面,不可能将土著知识与“其他文化和社会经济因素”混为一谈。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方面(第IV.8部分),许多代表支持多方利益相关方行动议程,以促进包容、有代表性、透明的行动,通过现有机构、伙伴关系和其他举措发挥杠杆作用。一位代表强调,议程必须符合目的,并借鉴其他形式的参与,如马拉喀什全球气候行动行动伙伴关系。另一位代表强调,应更改标题,以便更直接地反映多方利益相关方的行动议程。健康方面(第IV.8数目说明部分),一个代表团指出,世界卫生组织(WHO)已经在处理这一问题,许多代表团支持呼吁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的条款。另一个代表指出需要从健康角度定义塑料污染,强调“塑料污染和健康之间没有直接联系”,任何联系都应该基于现有的最佳科学。一些代表团指出,塑料污染与健康的关系证据基础仍不完善。一些代表呼吁在ILBI的相关部分中处理健康问题。一位代表呼吁将“一个健康方式”纳入该条款。其他代表团强调,有必要将保护人类健康反映在ILBI全文的主流内容中。一些代表团注意到该文案反映了《水俣公约》的内容,强调汞污染对健康的影响是明显的,而塑料污染则不然。一个代表团指出,这一规定将超出条约的范围。支持独立条款的人表示,该条款必须与第二部分的相关条款保持一致,并欢迎提及基于科学的方法和保护弱势群体。一个区域小组呼吁确保为受影响的社区提供适当的医疗保健。一些人还呼吁考虑拾荒者的健康风险。联合主持人指出,他们将精简该部分内容。ILBI理事机构方面(第V.1部分),代表们讨论是否将该机构的明确决策规则写入文本中,以及这些规则应该包括什么内容。一位代表,在其他代表的支持下,建议增加一段议事程序,指出缔约方(COP)大会将尽一切努力通过协商一致的决定,除非已尽一切努力仍未协商达成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将进行三分之二的投票,程序性问题将进行多数投票。另一些代表认为,现在讨论这些投票程序可能为时过早,并建议进一步讨论增加一段关于投票的内容。另一位代表,在许多代表的支持下,同意理事机构应采取缔约方会议的形式,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召集,并担任秘书长。另一位代表要求澄清协商一致的含义,倾向于“绝对一致”。代表们对是否有必要举行缔约方会议特别会议存在分歧。附属机构方面(第V.2部分),一个区域小组指出需要限制附属机构数量,其职能由理事机构确定,倾向于设立一个履约和执行委员会以及一个科学和技术机构。另一个小组呼吁建立一个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机构。许多代表团支持授权理事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其他附属机构。关于秘书处(第V.3部分),一些代表团支持将联合国环境署作为秘书处,另一个代表团则建议环境署、另一个现有国际组织或设置一个独立的秘书处。一个代表建议缔约方会议可在晚些时候决定秘书处的职能。另一个代表团支持将肯尼亚内罗毕作为秘书处总部。另一位代表建议,关于秘书处所在地的讨论为时过早。联络组:第2小组联合主持人报告了整个星期的工作情况。INC主席路易斯·瓦亚斯·巴尔迪维索(厄瓜多尔)宣布会议开幕。INC秘书处执行秘书Jyoti Mathur Filipp提醒代表们遵守行为准则,防止在联合国活动中受到骚扰,并呼吁他们以尊重和合作的方式执行会议议程。联络小组1联合主席Gwendalyn Kingtaro Sisior(帕劳)和Axel Borchmann(德国)汇报了分支小组的工作进展情况。他们表示,分支小组在进行技术精简方面总体上取得了良好进展,但在关键问题上仍存在分歧。他们也认为,一些代表团对联合主持人的任务表示关切,特别是关于精简文案;鉴于文案仅以英文分发,给予代表们审查文案的时间有限;以及在同一联络小组内举行的分支小组平行会议。联络小组2联合主席Katherine Lynch(澳大利亚)和Oliver Boachie(加纳)简要汇报了两个分支小组的讨论情况,包括在问题分歧的分支小组之间进行衔接讨论和闭会期间工作的情况。两位联合主席都强调,对修订案草案的初步反应是积极的,确定了闭会期间工作中的关键领域,包括治理、资源调动和财政支持的有效目标。俄罗斯联邦呼吁提供联络小组报告,同时提请注意分支小组中1.1的精简问题,并呼吁澄清修订草案文本的“核实”问题。美国、挪威、瑞士、欧盟、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库克群岛、日本、智利和多米尼加共和国要求三个分支小组在会议剩余时间并行工作,以确保谈判在2024年底前结束,并指出了本次会议工作安排的设想说明。古巴、中国、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俄罗斯联邦、哈萨克斯坦、尼日利亚、加蓬、巴西、科威特、伊拉克、阿根廷、危地马拉、肯尼亚、乌干达和塞内加尔提请注意小型代表团的困境以及商定的INC会议举行规则,强调了只召开两个平行会议的重要性。“疲惫的头脑无法高效地协商”,在巴西的支持下,非洲集团强调,所有会议应在晚上10点前结束,欧盟表示,为了完成这项工作,“我们将在这里度过深夜甚至整晚。”印度呼吁关注“容易摘到的果实”并请秘书处建立机制处理闭会期间谅解备忘录工作等。为了最大限度地优化利用剩余时间,需要注意到只剩下10天的谈判时间,印度敦促代表们“灵活安排两个并行会议和特殊情况下的额外会议”,直到文本谈判开始。伊朗强调需要考虑INC主席和各代表团之间的相互信任,特别指出如果这种信任被打破,我们都将失败。伊朗指出,INC-4在后勤困难中损失了“两天”,包括等待精简后的文本的时间。卢旺达和秘鲁支持两个分支小组并行,并在合理时间内灵活安排第三个小组。INC主席瓦亚斯重申,在文本谈判期间,只允许两个会议并行进行。巴西要求澄清何时举行“特殊”的第三个平行会议,并指出一些小组将“很快”做好文本谈判的准备。瓦亚斯表示,如果任何小组进入文本谈判,只能平行举行两个会议。瑞士指出,需要进一步明确前进的道路,并呼吁INC主席将此问题回归INC的主席团。法律起草小组:INC主席Vayas提议在定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举行的全体会议上设立一个不限成员名额的法律起草小组,该小组将在INC-5开始工作。该小组将由成员指定的法律专家和公司任命的两名联合主席组成。闭会期间工作:INC主席瓦亚斯指出,关于这一事项的非正式协商正在进行中,并通知各代表团,他将在晚些时候报告情况。一般声明:摆脱塑料污染联盟已经证明回收不起作用,并呼吁大幅减少塑料生产。国际拾荒者联盟呼吁制定与生产者责任延伸和废物管理相关的规定,以考虑拾荒者的公正过渡。IPEN指出,只有不到1%的化学品受到全球条约的监管,并强调塑料是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构成威胁的化学品。全球替代焚烧剂联盟(GAIA)强调,“塑料就是污染”,强有力的ILBI必须减少塑料聚合物的生产,以保护人类和环境,维护人权,并实现塑料全生命周期的公正过渡。土著民族协会谈到了对生产塑料化学品的设施监管不力的影响,这些设施影响了健康和环境,特别是土著人民的健康和环境。拉丁美洲加勒比塑料约束监管网络强调,“循环经济”一词被用来推广虚假的解决方案,包括塑料信用和塑料中性以及化学回收。因纽特循环理事会呼吁ILBI承认北极生态系统的脆弱敏感性、土著人民的权利与当地社区不同。国际科学理事会强调,不应做出任何可能导致错过减少关键行业塑料使用机会的明确豁免。内分泌学会强调塑料中的化学物质与糖尿病、肥胖症和癌症等疾病关联性的科学证据。在一个感觉像星期三的星期五,代表们继续精简修订案草案。许多人很高兴能在一个联合小组中讨论与渔具有关的问题,其中一些人注意到,海洋垃圾问题是启动全球海洋塑料讨论的原因,这些讨论发展成为塑料污染条约的谈判。一位经验丰富的代表乐观地表示,“很可能达成共识”,希望“轻松获得”能为剩下的过程注入急需的能量。但最初看似唾手可得的成果被证明更为复杂,发展中国家想知道谁会为手工捕鱼业支付费用,以获得替代的、可生物降解的渔具。早上,一些人惊讶地看到日程显示三个联络小组并行开会。日程安排仍然不稳定,一些代表在错误的时间到达了正确的房间,其他人完全错过了短议程会议。一位代表抱怨道:“我的代表团不能同时在三个不同的地方,难道我们没同意不这样做吗?”与此同时,有传言称,可能会在INC-5之前重新召开INC-4(INC-4.2)会议。在无声的对话中,一些代表团一致认为,召开一次“大聚会”不如针对议程上最具争议的问题举行有组织的闭会期间会谈有效。不幸的是,深夜的全体会议没有进一步阐明闭会期间工作的现状。非常清楚的是,代表们将在会议的剩余时间里忙得不可开交,三次会议并行进行,以完成对文本的另一次审阅。
(文章来源:信息翻译自IISD)